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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离不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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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北微之城 于 2011-3-25 03:25 编辑
末世流年。辗转成殇
文---若离。谁弃
孤城残垣、谁在长歌一曲。不诉离殇、一场来生的遇见。末世流年、谁的离开辗转成殇。
-季小若。
如果爱她,对她早已是一种伤害,我会选择离开这座城,去另一座陌生的城市流浪,因此,我什么都不能给她留下。
那时、高三
时光东逝如流水,转眼之间,我就要离开这座我生活了十八年的城市,也许本该早些离开,或许根本就走不了,但这次真的是要走了,我曾是每每的告诉自己:这次离开,什么都不在留下,什么也不需要带走。
或许上天总爱开一些让人意想不到的玩笑,就在同年春天,在一次偶然的的相遇中我认识了一个叫紫的女孩。紫,和我同一座城市,同一所学校,那一年她读高一,那年我读高三。偌大校园,看似两个毫不相干的,却就那么的戏剧般的相识了。
紫,一个可爱的女孩。她就这样的走进了我的生命里,做了最短暂的停留。
一直都有写作习惯的我,即使在着被人称做黑色的高三,也没有被迫停下来。我曾是那么的痴迷爱着我的文字…用那一支再也简答不过笔抒写着关于那些曾经的过往,带着些许的无奈与痴狂…
也许,我得感谢上天,让紫的降临,我得感恩,就如紫的降临一样…
许多的事情真的让人有一些不可思议,难以琢磨。否则就不会叫做难以预料。在不认识紫之前,在这个校园,在这座城市,我从未见过她的身影。而如今我与紫,凡是目能及的地方,都会相遇,也许这属偶然,或许早已是冥冥之中注定的劫。
这样的超乎想象,难道正预示着某一种危机潜伏,一场空前绝后的背叛将要降临。或许,我说不准。
那年、夏天
初夏,延续着晚春的芬芳,又承载着夏的浪漫情调。有时风和日丽,有时细雨淋漓,也许就是在这个交汇的灰色地带早就注定将要上演的人世间的离情别曲,爱狠情仇。
那年夏天,我的时间只剩下53天。也许一开始就注定的结局,这段感情最终将不会成熟,早夏日的只靠下终会枯萎。53天在紫的生命中我只能停留53天,然后我将离开。离开这座给我留下太多伤痛的城市,即使她爱我,即使我爱她,我也必须离开,这是唯一的选择,注定的、谁也改不了。也许不留痕迹,随风而逝,用这些词语来形容是最好不过了。
紫,你是否知道,此刻我在想些什么。也许你已知道我即将离开,而你却无言,或许我的出现早已把你带入梦境,梦中的你是那么的天真无邪。你遗忘了吗?我会离开的,就在53后,就算我爱你,你也爱我,可,这短暂的相识对谁来说都只是一种伤害,谁留给谁的都只是一段将要深埋心底的回忆。
也许当初的相识都只是一个过错,可…
命运就是这样,这是命,认命吧那些犯错的孩子。注定我只能给你一颗爱你的心,却不能给爱你的所有阳光。
请相信吧,我还是爱你的,爱你所以不能伤害你。请原谅我吧!紫,原谅我不能和你在一起,也不能给你留下什么,即使是一张再也普通不过的照片,也不能。留下的只能让人回忆,回忆是抓不住的月光,抓住就变黑暗,黑暗带来的是伤痛的恶性循环。紫,你知道吗?就在每年2月29日那天的傍晚,天空会出现一颗最明亮的星,她叫做紫寒,但她只会在天空中停留1秒钟,1秒后她就会消失。如果一个人为情所伤,只要把他的名字悄悄告诉给那颗星,她就会让你忘掉有关他所有的记忆。记住,紫,那天就把我的名字告诉给那颗星,因为我不能给你留下什么,即使是一丁点的回忆。
那年夏天,你我都在,但我却不能和你在一起,我留给你的也许在我们相识前就已足够,不能再多,因为许多天后我就会离你而去,我不希望你受到伤害,即使是一点点。
花落、无痕
或许在北城的那所高中爱情本身只是一种奢望,不曾有过完美的结局。不是你我、所有的人都将会这样、最终把感情残缺。
或许,谁都明白,谁也根本不会明白。这段情在这年的夏天会终结。
“紫,送我一本日记本吧,一本不带锁的就好,我会好好的保存她的,就像曾经爱你那样,”我对紫说。
“可以的,那你送我一件东西吧,一张照片就可以了”紫看着我说。
我不敢去看紫的眼睛,因为我害怕。紫,你是不曾知道我是不能给你留下什么的,生命中我只是你的一个过客而已,我不可能停留的太久。
我不知道我该说什么,或者说我沉默了…
“小若,你过去是叫雨吧!为什么改了名字,是不是发生了什么?”紫一脸疑惑的看着我说。
“不管过去有着怎样的曾经,过去就让它过去吧!对我来说十八年前是一段空白的记忆,没有从前,也没有未来,只有活着的现在,活着的我。”
“不懂?”
“去想想吧,总有一天你会明白的,我的紫”。
这时午睡的铃声响起,我把紫送到寝室的门前,然后就离开了。
谁也不曾想到,这次一别,再也不可能相见。那年夏天,也就是送走紫的第二天,我最终选择了悄然离开。或许本该早就离开这座伤心城市,只是有写莫名的理由让我留了下来。三年了一直都没有走。这里留下了一段关于你我她的不完美的记忆,该上演的还要继续上演,该结束的就此结束,有的将要被尘封在记忆的最深处,永不提起。或许,就该那样。
冥冥中、你依旧是南城天空那颗璀璨的星、年复一年的把我带往你曾走过的城。
后记:或许早在53天前我们相遇的那个下午就已注定,我们只能站在友情的界线上,卑微的将暗恋的剧目上演。
希望所有的人都明白,写给过去的过去,漂浮在水上面,一边纵情书写,一边遗忘,遗漏下来的时间里存活的不止是记忆。
那些班驳的记忆里,浮现着谁和谁的倒影,最后的最后,没有谁会留下来让谁缅怀。
在那本紫送我的日记本里,我记下了我们53天的曾经,十天后我将它寄给了紫,在日记本的扉页留下了我的手迹:如果那天你遇见了一个和我一样爱你的,甚至比我更爱你的男骇,请不要拒绝他,因为他就是我的影子,你真正的天使。
季小若
2008年6月于南城亲笔
【若离。谁弃
2011年3月22日修改于南昌】
【文—若离。谁弃
2008年春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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